• 08/15 星期五 阴

    背上包,就咧嘴笑了。要出门了,心里却安安的。无可言状的喜悦呵,在路上。


    PM3:30,火车开动。

    PM6:00,到苏州站,挺漂亮的火车站,比南京站要整洁。


    搭91路公车,很久没上过这么挤的公车,一路上装了满满的人至不能再上人为止。数了数站,太湖明珠排在30几位,在心里惨呼一声。我们三人被挤在中间,几乎以同一种姿势足足站了1个小时又30分钟才到基地,下车顿觉天地之宽广。


    桌上已放好盒饭,饿的感觉让我无瑕顾及太多,自取而食之,当真美味。数分钟后惊讶发现吃了半天还是那么满满一盒饭,难道这是一份吃不完的饭?(接下来的两天几乎顿顿如此,与同伴交流经验得出结论是装饭的人一定是内力高手,可以把饭装得如此密实啊)


    还有上海的学员未到,我们先行去房间休息。在夜色中粗粗打量了一下周围,基地的面积不小呢。走向“水上小住”的路上抬头看天,现在知道为什么要把星星比作钻石了,少了城市灯光污染的夜幕上,点点繁星真的就象一颗颗钻石镶嵌在深蓝色天鹅绒上。原来看星星并不一定要到山上,郊外就可以的。


    房子建在水上,孙毅说房子会晃的别怕喔,我们笑着说那就当是睡在摇篮里好了。后来在房间里躺在床上果然能感觉到微微的摇晃。听到风吹过芦苇的声音,想象房子在芦苇丛中随波荡漾着,拉开窗帘是透过夜色依稀可辨的水波,野鸭在不远处拍打着翅膀嬉水,倒在床上我吃吃的笑,睡在水上,真好真好。


    充分利用时间,晚上就开始安排项目了。白板上写着30分钟内要完成的任务:选队长,起队名,画队徽,定口号队歌。我脸上微笑着,脑子里一片空白:亲爱的队友们,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全靠你们了。群众的智慧多么伟大,可爱的队友们的脑袋转得可真快,一切水到渠成顺利完成,真惭愧我什么都没想到。嗯,我定是慢热型的人,明天我的表现一定会好一点的。


    对了,还有那个抬竹杆的小游戏,一个简单的游戏就让我们想到很多:team leader,正确的方法,有效的沟通与合作。


    明天,明天要起早。

  • 最近发现有个叫BLOG的东东,用狗狗搜了一下,还挺热门,但我还不知道它有什么好?试用用先。;)

    刚才在聊天室遇到一个叫懒得颓废的MM,很好的为我介绍了这里,可是她也不能解答BLOG与个人主页到底有什么不同

    不管怎样,先试用用看,到底好不好,用了才知道
  • 07/01

    大雨夜。

    关了灯躺在床上听雨。阳台门开着,雨打在挡雨蓬上的声音越来越急。

    象地老天荒。

     

    07/08

    被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阻在了办公室里。

    电闪雷鸣,倾盆大雨。站在窗边,可以清清楚楚风将雨丝带起,扬着烟雾。望向楼下,汽车穿行在雨幕中,尾气在大雨中凝成两道白色的汽雾。一时看呆了。

    比起冬天的绵绵细雨,我更喜欢夏天的滂沱大雨,令人徒生惆怅。夏天是个适合回忆的季节。


    07/09

    这两天下班就急着回家开电视,因为在追着看《粉红女郎》。虽然很不喜欢胡兵,但是有刘若英,其他的人就统统不计较好了。

    刘若英在电视上可怜兮兮的对逃婚的胡兵说:你有婚结不结,我想结婚结不成。“让人忍俊不禁。她是结婚狂哎,怎么还能这么可爱呢?

    另一个台也在放刘若英的片子,《似水年华》,对手是黄磊。原来对黄磊的印象还是不错的,毕竟这么多年还能保持一脸书卷气并不容易。可是小四说他越来越见胖了,今天仔细一看果然是,顿时觉得不经看了,原来男人也不能发胖的。


    07/12

    到处乱看贴,有个人写道:如果他总是令你感到不安与烦恼,那么他不应该是你的MR.RIGHT。

    不是没有道理的。

     

    07/18

    收到J的短信,说在看《青蛇》,想起我了。我莞尔。可巧,前两天电视上也放青蛇,心不在焉的又看一遍。

    大学时和J去电影院看《青蛇》,为了剧中张曼玉和王祖贤的“扭呀扭,扭啊扭呀扭”,和J着实笑了好久,真是好喜欢那柔软的腰肢,妩媚的神情。


    07/22

    今早来不及,从大楼的铁拉门里冲进去,被门卫狠狠批评。嬉皮笑脸道歉也没用。

    晚上看姐姐带来的大学时的相册,惊讶自己曾那么小样过。原来岁月沧桑是真的。


    07/23


    中午出去吃饭,回来说我脸色苍白,是被热气蒸的。

    下午接到W电话,是坏消息,我沮丧了很久。


    非常闷热,席子都是温的。昨儿睡到半夜被热醒,遂起床抹地板,精疲力尽后在地上睡下,方好一些。一大早六点不到又被楼上的装修敲打声吵醒,恨不得冲到楼上去大吵一架痛快一下,到底还是懒得起身。

    今天的天气预报是38度,不知道晚上要怎么熬了。


    07/24

    晚上和B,她的朋友Z一起吃饭。Z十几年前来过江浙,想着夫子庙的那些小吃,就带了去晚晴楼,点的小吃套点,倒是精致喜人,小小的碗碟最为可爱,不过我怀疑Z并没有吃饱。

    非常热,空气都是温暖的,走在大街上象在桑拿房里一样,汗从每个毛孔里跑出来,觉得全身又油又脏,太难过了。

    想着要买空调吧?


    07/25

    去买了空调。华宝的。因为只有它答应第二天安装,其它牌子都要到第三天。


    07/26

    等装空调。楼下的人很夹生,上来指手画脚,令我十分不快。Y说南方人就是这么硌涩,我听得心里很难过,又恨南京人不争气。

    装上空调后的世界变得清明了。


    07/28

    B的朋友请我们去泡脚,带去了我从前去过的。以前我只喜欢做按摩,没想到泡脚也很舒服。小姐很乖巧,其中有一个还长得很漂亮,据说都不是南京本地人。不知怎么想起《金鸡》想起胡军来,不知道这里会不会也有一个故事?

     

    07/29

    与老板大吵一架,小女子无用,不敢摔电话拂袖而去。

    突然觉得委屈,一份工而已,又不是喜欢的,我竟不敢离开。

  • 最早识得溧水两字,是缘于当地的客户名称。上周日恰逢有朋友公司组织活动,

    自然乐得跟随出游。


    在车上导游小姐说,溧水建于隋开皇11年,迄今1400多年。我听着倒也不觉得惊

    讶,在南京住着这些年,早知道这一带历史悠久了。


    路上不过一小时,先到无想寺,无想山上的无想寺。端的是历史悠久,连名字都

    好,无想,什么都不想,想什么都是空,没进山先喜欢上名字。只是无想古寺经

    年失修早已坍塌,山上正大兴土木再建无想寺,看效果图建成后是一圆形建筑,

    颇有现代气息,只是与我脑中的古寺形象相差太远。山中有所谓天池,石头上写

    着“甲江南”,且不论是否名副其实,只喜其水也清,水面平静如境,阳光下波光

    粼粼,在烈日下暴走后看着也不是不心旷神怡的。


    天生桥是一块巨石,凌空而架,横跨两岸峭壁之上,是谓大自然天然生成之桥。

    天生桥下胭脂河。胭脂河是人工运河,当年朱元璋为运粮草征数十万民工而开凿

    ,人力巨大工程一向血泪斑斑,这里却只余诙谐传说。话说朱元璋原是个大麻脸

    ,脸上有大大小小十九处麻点,民工们十分愤恨朱元璋,便在石壁处留下十九个

    圆坑以示嘲讽。坐在船上经过石壁处看着那些圆坑便有些忍俊不禁了。而两岸红

    土更有美丽故事,说是昔日秦淮河畔歌女洗净的胭脂随秦淮河水流至此处,胭脂

    生有灵性,喜欢上此处山水便停留不愿向前,河岸的泥土也因此被胭脂覆盖变成

    红色。于是想象如果沿胭脂当时漂流途径回溯至秦淮河,想必也十分有趣。


    一路上阳光很好,灿烂明媚却不毒辣,这样的天气,看山水正正好。
  • 中学时,去学校可以从一条长堤走着去。那并不是主路,所以很少人走。

    长堤两岸一边是竹子,一边是河。秋天里有风的日子竹子就被吹得哗哗响,再看被吹皱的河面,心里就一片清明。

    春日里,静谧的河岸让灿烂的阳光也带了些忧伤。中午早早离家是为能在河边待上一会。有时也捡了石子打水漂,看着石子在波心掠过的痕迹,便得意的轻笑。有零用时便买了冰淇淋坐在岸边,慢慢的吃着,似懂非懂的想着过去未来。

    放学回家的路上,就看夕阳落日,满天红霞。

    那样年轻的岁月,连空气都是清甜的。那样的美好,是不会再有的了。

    聪明的,告诉我时间都到哪里去了?
  • 昨天的节目实属丰富,登山之前还在音乐台看了露天电影<望乡>。原是第一次看露天电影,又是好片子,心中自然十分欢喜。音乐台的音效出乎我意料的好,大大弥补了画面的不够清晰。坐在草坪上,头上即是朗朗夜空,星星不太多,稀稀疏疏的,放映机就在离我不远处,咔咔转动着,仿佛回到好小好小时候,虽然小时候也不曾看过露天电影,但想来就该是这样的情景吧。

    昨夜是我第二次夜登紫金山,不禁会想起三个月前第一次的情形,那也是我第一次参加俱乐部的活动,惭愧的是竟无留下太多感触,只记得当时二十几人,很热闹的场面。然而昨夜的夜登,却让我感受到久违的肆意流汗的感觉,听到久违的风声,看到久违的萤火虫。

    一路的萤火虫呵!最初的深夜特别显黑,于是可以看见小路上漫山遍野的全是星星点点的萤光,象一颗颗散落的夜珍珠般在草丛中、树林里闪着柔和迷人的光。大家把手电筒关了,那么美的场景,舍不得让手电的光吓跑了萤火虫,那简直就是一条萤火虫之路。在静谧的夜里,不再觉得害怕,那些萤火虫陪我们走了最初的一段路。边走边想到的是令狐冲和岳灵珊练剑的画面,想来两人也是在这样的黑夜,练剑乏了便捉起了萤火虫,总是岳灵珊嫁作人妇后也定会时时想起的记忆吧。

    一路上虽听得风吹过树梢的声音,周围的空气却还是闷热的,受惯空调的身体开始肆无忌惮的流汗,所有的毛孔都张开释放热量,真正大汗淋漓,心情却非常愉快。

    到了山顶,山下全是路灯组成的纵横交错的灯之路,夜的城市一派繁华迷离景象,可是因为自己人不在其中,从旁观的高度,自然少了许多白天时候的压力。
    在山顶上就能真正感受到风的力量了,一时间耳边只余风声,树影在风中乱舞,人似乎也要被吹得随风飘去,竟觉无比痛快。

    爬山时原是没有月亮的,待坐下休息时,却眼见天边的半个月亮从云层中一点点爬出来,初时还带着淡淡的月晕,渐渐的就越来越亮,所以下山的时候,已是一轮明月在天,脚步自然也轻快许多了。
  • 原来以为,不会去留下这次去石台的任何文字,因前已有吃肉的兔和tusheng的奇文妙语,我实已无所可写。可是,这一个礼拜,那一汪清澈见底的水呵,会时时浮现在眼前;那一路上潺潺的水流声,会时时低鸣在耳畔。于是知道,自己,是一直在念着恋着那水的呢,所以,回来一周之后,终于还是提起笔,再写下这些记忆。

    先说石台的水。去石台原有大部分是为那瀑布,可我却以为一般,水流不大瀑幅也不宽,倒是瀑布下的那一潭潭水,或碧绿碧绿或清浅见底,直让人恨不能就扑了进去,畅游也好或只浅泡也好,只觉被那样清洌的水把自己包围,一颗心也似荡漾开了去,还有什么凡尘俗事烦事不能一抛了之?其实最喜的还是那一路上清清浅浅的流水,陪着一路走到最深。我曾卷了裤腿坐到水中的石头上,将腿浸在水中,任那流水冲刷过,喜欢极了水流过的感觉,就是现在此刻,闭上眼睛仍能觉得神清气爽,脸上便不由现出一抹微笑来,真的喜欢极了!

    流星,是我这次石台之行最意外最令人惊喜的收获。第一次有意识的去看流星还是在两年前,报上说有狮子座流星雨,半夜里巴巴的跑到紫金山上,傻傻坐等了一夜,也只不过看到寥寥三五颗而已。可是这次在石台,坐着聊天时,躺下准备睡觉时,那满天的流星,一直都没有停呵。它们慢慢的划过夜空,一颗落下另一颗又出现,虽然不是很亮的那种,可是它们一直都在。当我躺在露天的庭院里,只觉得心,好静好静。我静静注视那些美丽的流星,看着它们在天空中转圈,慢舞,一颗颗从夜幕中滑过,然后在天际悄悄落下,我的眼眶开始湿润,我的心里充满了感激之情,感谢让我第一次看到那么多的流星,感谢流星的慢舞让我能安然许愿(我比较贪心,许了三个愿呢)。我知道,在我睡着以后,那些美丽的星星们依然在天空舞蹈着。今夜,在城市里,我却只能再回忆彼情彼景;今夜,它们仍会舞在那夜空吧?只是想着,都已心醉神迷。

    第一次背大包,第一次被看成登山运动员,第一次坐轮船,第一次露宿,第一次在长大后理直气壮的穿着运动鞋在水里走,那么多的第一次,在石台,以后再重复便都成普通。那山中一日,世上已千年的日子呵,所以,石台,我会一直记着。
  • 似乎很小的时候,没来由的,就喜欢马。那时候常常梦想自己身着白衣白裙,骑一匹白马,飞驰在蓝色纯净天空下的大草原上的情景,衣裙和长发均会随风飞扬,笑声响彻天际,真正心旷神怡。

    慢慢长大,梦越来越少,渐渐以为,对我来说,马将会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动物。所以,那天在马场,站在马的旁边,当我意识到这是我平生以如此近的距离如此真实的触摸到一匹马时,会感到自己被深深感动。

    我被它的美丽所惊讶。它的眼睛很大,它的睫毛很长,它的眼神深沉而善解人意,我可以信任它,向它倾诉心事。而它,它的眼睛告诉我,它会愿意倾听并包容一切。当我的手轻抚着它,能清晰感觉到它的皮肤的柔滑。我小心翼翼的让手轻轻滑过它的身体,它的头微仰着,温顺的一动不动,只偶而眨一下眼,于是我知道,它是喜欢这样的轻抚的了。那一刹那,我觉得自己感觉到了它的感觉。

    所以,我以为,自己也能很好的驾御它。

    上马之后,我知道自己错了,而且错得很厉害。

    首先,马并不因为它天性中的善良和温顺就会毫无主见,它一向保留选择骑士的权力。

    那天我一共骑了两匹马。第一匹叫“马王”。也许是“马王”不喜欢我或者我们彼此不能适应又或是我过于紧张而将缰绳收得过紧令它不舒服,总之,它把我吓得不轻。有好几次我都以为自己会摔下马来,可它总能在关键时候把握好分寸,让我一次次有惊无险的受煎熬,还好同行的骑手们不停的安慰我,令我勇气大增,方能得保平安。然后求败说:“你要驯住马,而不是让它吓住你,不然它会觉得你好欺负而不听话。”于是强作镇定试着与它交流,可它似乎没什么兴趣与我合作,因此出现了我惊呼声不断的情形,令我好不沮丧。

    第二匹马叫“小神”(求败说其实是叫“神经病”)。可喜“小神”那天情绪稳定,让我终能专心享受到骑马的乐趣。“小神”其实温顺且善解人意,我只需轻拍它让它起步,又或轻提缰绳它便知晓转弯,轻夹马肚它会走得略快一些,略收缰绳它则停步。感谢“小神”让我能第一次欣赏到马上风景。所以,个人经验第二点是:一定要温柔的对待马,让它感觉到你对它完全的信任和爱,但给它的指令必须清晰而明确,然后,你能享受到骑马之乐。

    (初次骑马,也许感觉并不完全正确,请经验丰富的东方求败指点,不胜感激。其实那天骑马,求败大哥本就经验丰富自不必说,除了我特别狼狈之外,其它各位骑手均是表现不错,其中Tulips的马最贪吃,低头吃草抬头吃树叶反正一路上都没停过,害得“马王”直学样;Willy的马最老实,就是后来给我骑的“小神”, 直听见他嚷没劲;mosimosi的骑姿最好看,她在打圈的时候可自在了;Justin Wu最镇定;吃肉的兔戴骑士帽的样子最神气;还有就是林太平也被他的马欺负了一下,太平自己说吧?)

    当我骑在马上,轻抚着马身时,它的皮肤因为运动出汗而变得温润起来,指尖传来它暧暧的体温,却能感觉到它体内深处的野性和不羁,我知道自己是为它所着迷了。马是那样高贵而骄傲的动物,你只能选择做它的朋友而非主人,就象求败所引述的:个性骄傲而内心忠诚。我但愿自己能常常接触到马,学习做它忠诚的朋友。